我實在不怎麼喜歡講「反托拉斯」,
為什麼要音譯呢?
我高中時就很納悶,
這應該意譯為「反壟斷」吧!

其實前陣子同事間就斷斷續續在討論,
主要是友達在美國不認罪,
一直提抗告,
直到這幾天歐盟也開罰,
新聞才鬧這麼大。
因為這牽涉真的太廣,
甚至連民族性、大老闆經營心態等都可以講,
姑且不談論得太深入,
我想簡單談談法律對理工人的重要性。


這幾天的媒體報導也有說,
現在的商場戰爭,
除了研發實力與市場競爭外,
專利侵權和反壟斷更是近來該注意的武器。
反壟斷的部分,
今天賤種民族韓渣的三星,
因為在DRAM上吃過虧,
所以這次面板一被盯上調查,
深諳此道,馬上在美國和歐盟都搶得第一汙點證人身份,
台灣廠商該怪誰?
說真的,
遊戲規則早就訂好擺在那了,
敏覺度不夠,下場就是重傷害。


專利侵權的部分,
這個現在的我也沒資格提多深入的見解,
但最近看幾個申請案下來,
覺得理工人不懂專利法真的超可惜,
因為很多案子,
在我看來根本就是代理的事務所亂搞,
或許是他們根本就不懂技術,
所以寫的申請書和說明書程度不夠,
但是有些根本連專利法上的基本要求都沒作好,
這本該是事務所提供之專業服務所在,
可是發明人可能都不懂,
就好比用貴森森的大牌律師價碼,
請法律系大二學生打訴訟一樣,
自己仍渾然不知,
有時可以拿到的專利,
平白就這樣被大二生的低級錯誤玩掉了。

舉最近審的一個案子為例,
是一篇學校論文,
總共提了兩個專利申請案,
其中一件我師父先發過第一次審查意見了,
然後第二件拿給我練習,
本來呢,
這種學校論文超學術性的,
尤其又有登上國際論文,
應該拿到專利是沒問題的
----但是你們碰到我
哈哈哈哈!
後來我提交給我師父時,
他問我是不是給過?
我搖頭,
他有點傻眼,
因為他第一件已經發過審查意見,
洗頭都洗一半了,
(因為我們得遵守「禁反言」,
 就是審查意見不能反覆,
 而他那件是傾向給予專利)
結果第二件我跟他說不能給過!

後來呢?
我師父把那件扣下來,
留給我明年1月開始可以發審查意見時審,
並且我說服了我師父,
他也覺得他那件申請案不能讓它過。
(我是不曉得他第一次發出的審查意見是寫什麼啦,
 不過應該沒違反禁反言。)


那篇論文講的是語音編碼時,
搜尋碼簿的方法,
主張降低複雜度,也保留語音品質,
乍看之下都是我沒研究過的領域,
不過去抓了原始論文下來看後,
大概了解這個領域的作法……
嗯~~
我好像寫太多了,這樣會太冗長,
最後就是,
申請專利範圍裡列了許多數學式,
喔喔喔,拍拍手,
咦?
那數學式裡面的個別參數代號,
是代指什麼東西?
f(c Y T),
這f我當然知道是函數,
啊是什麼函數?
沒講,
揭露不完全;
若看成先前技術,
那整個先前技術抽掉,
咦?
那你還有什麼發明?
所以啊,
要打這篇申請案太容易了,
我用揭露不完全或未具進步性都可以,
可憐,
等了三年的申請案,
三年後才被告知代理人亂寫申請書,
偏重的方向根本就不對,
發明的重點在論文最後一小小部分而已,
硬是要把範圍寫大,
結果聚焦在前面,
後面可以拿到專利的那一小小部分反而沒詳述。
那發明人會知道專利沒過是代理人太爛造成的嗎?
我想應該不會,
因為他們直覺會認為是自己的發明不符專利,
更何況代理人是我們中間的橋樑角色,
他會讓發明人知道其實是因為他太爛嗎?


結論:


這世界就是專騙不懂的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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